来源:第一财经
原标题:生活垃圾处理寻踪:焚烧能力有较大缺口,填埋场成新风险点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还存在处理能力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存量填埋设施环境风险隐患大、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在城市的周边,堆放着一座座垃圾山。填埋区覆膜到处渗漏,垃圾直接暴露在外或漂浮在水面,渗滤液顺着管道、沟渠直接流入河道。
这是第一财经记者近日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一些地方明查暗访时看到的景象。
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下称《发展规划》)介绍,当前,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还存在处理能力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存量填埋设施环境风险隐患大、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有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多地生活垃圾处理规划项目建设滞后,存量填埋设施已经成为生态环境新的风险点。
垃圾处理规划建设滞后
9月2日至12日,第一财经记者跟随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湖北多地明查暗访。生活垃圾填埋场是调查的重点之一。
此前,督察人员已经掌握了多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问题信息,明查暗访是为了进一步锁定证据。第一财经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几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外围,督察人员首先通过无人机仔细巡查,然后不动声色地在垃圾填埋场周边的沟渠、水面提取水样。
9月2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孝感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项目建设滞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普遍缺位,大量渗滤液违规积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现场检查发现,目前仅孝感城区、汉川市、安陆市和云梦县4座填埋场积存的渗滤液就超过21万立方米,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根源在于规划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孝感市“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5个垃圾焚烧项目,截至目前,拟在云梦县、安陆市建设的2个垃圾焚烧项目流产,其余3个项目均进展滞后。
从2019年开始,汉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处理量超过850吨/日,最高达1400吨/日,超出设计处理能力3倍。大量渗滤液长期积存在垃圾填埋区,目前积存量已超过11万立方米,填埋场1/4面积的库区已存满渗滤液,还有部分渗滤液露天积存。云梦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能力配套不足,超过50%的渗滤液无法处理,占用填埋库区,目前已积存渗滤液3.9万立方米。
督察组随机抽查台账发现,2021年8月至9月,云梦县、安陆市两家垃圾填埋场生化池水质化验数据连续数天基本雷同,造假痕迹明显。安陆市垃圾填埋场还违规将工业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填埋处理。
孝感市垃圾综合处理场覆膜多处破损,渗滤液从膜下涌出直排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渗滤液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为204毫克/升、299毫克/升,超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04倍、10.96倍。
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9月17日通报,清远市青山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负荷运行,实际日处理量1100吨,超设计能力57%;实际填埋量413万立方米,超设计库容27万立方米,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9月6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现场督察发现,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24万余吨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违法填埋在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的取土坑,严重威胁地下水安全。
今年7月,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时也指出,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2020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
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近两年的通报,在河南省新乡市、湖南省湘西州、云南省景洪市、天津市津南区等地,也存在垃圾填埋污染隐患突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严重滞后,甚至治污设施沦为“污染源”等问题。
存量填埋设施成新风险点
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500多座,城镇生活垃圾设施处理能力超过127万吨/日,较2015年增加51万吨/日,新增处理能力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2%,全国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十三五”期间,全国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254座,累计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超过500座,焚烧设施处理能力58万吨/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约45%,初步形成了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发展格局。
但调查发现,我国目前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仍有较大缺口,全国约50%的城市(含地级市和县级市)尚未建成焚烧设施,大多数县城焚烧处理能力有较大缺口。目前我国生活垃圾采取填埋方式处理的比重依然较大,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企业“小、散、乱”和回收利用水平低的情况仍普遍存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约50%,有较大提升空间。
《发展规划》介绍,我国目前生活垃圾处理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仍旧突出。西部及东北部分地区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于30%,远低于“十三五”相关规划提出的70%目标要求。
“存量填埋设施成为生态环境新的风险点。”业内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垃圾填埋设施环境问题日益显现,一些填埋场环保、技术和运营管理水平不高,大部分填埋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特别是渗滤液处理不达标、防渗系统薄弱、日常作业不规范等环境隐患突出,对周边环境构成潜在威胁。
专家称,一些垃圾填埋设施库容渐满、服务年限陆续到期,改造难度大成本高成为推进封场整治的主要制约因素。
“世界性难题”该如何破
多年来,生活垃圾一直困扰着城市管理者,并影响市民生活。破解“垃圾围城”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公布的《“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十四五”时期,要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
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人士介绍,“十四五”时期,将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能力,大幅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
上述《发展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城镇化水平仍处于快速提升阶段,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也将快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逐步纳入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使得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有较大增长,原有收运设施已无法满足需要。目前除46个重点城市外,大多数地级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有待建立。
《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十四五”时期,国家将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并要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加快建设焚烧处理设施。
同时,规范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库容已满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原则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焚烧处理能力或建设条件的县城,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设施。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根据处理规模、垃圾含水率等特性,配套建设相应能力的渗滤液处理设施。